|
发表于 2007-6-21 15:03:16
|
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选择to go,我仍然很有机会,因为那个法院似乎是饥不择食,否则法院的老师干吗那么热心地给我电话,一天打了三通,关心我考打字的事情
但是,我已经选择了NOT to go
我有个同学正好在卢湾法院当书记员(但她是委派制的,即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去的),她的待遇比起我要好一点,聘用制的书记员应该钱更多,享受公务员待遇的,但编制上是书记员专用编制,跟公务员的编制有区别的,她还是劝我不要去当书记员,天天打字没前途的,即使有机会转助审起码得是个研究生...所以从长远看,not to go是比较理智的选择.
我也没机会改主意,今天是打字报名最后一天.
但我还是很不爽,一是因为今年的公务员没戏了,二是因为我很眼红书记员的那份工资(估计3K多吧) |
|